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的精神,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hjc黄金城网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成立hjc黄金城网站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hjc黄金城网站学科专业面试小组,进行专业面试。
二、复试规则
1.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名,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之和确定,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3)采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一志愿与一志愿,调剂与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第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第二,复试外语成绩低于30分的,“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外语成绩低于25分的;
第三,复试面试成绩低于40分的;
第四,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
第五,体检不合格的。
2.复试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①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调档及政审工作在复试后进行。
②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今年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初试合格线。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3)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4)心理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凡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参加复试审查。复试名单由研招办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报考情况给出并在网上公布。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专业笔试、外语考试(含听力)、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考试100分,专业面试100分(含外语口语20分)。
3.复试时间及安排
时 间 |
项 目 |
地 点 |
3.28下午 |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
四方校区行政楼314(研招办) |
3.29全天 |
考生报到、同等学力加试 |
四方校区讲学厅 |
3.29全天 |
体检 |
四方校区校职工医院 |
3.30上午 |
专业笔试 |
四方校区1#教学楼 |
3.30下午 |
外语测试 |
四方校区1#教学楼(英语) 崂山校区外语学院(小语种) |
3.31上午 8:30-12:00 |
学科专业面试、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评估 |
hjc黄金城网站2011室 |
注意:
(1)3月30日上午8:00到四方校区1#教学楼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科目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参考教材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2)3月31日8:00到南区3号楼2010室集合,发放《复试表》。
(3)3月31日上午8:30-12:00在hjc黄金城网站2011室进行学科专业面试、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评估。
4.关于外语听力与口语考试
根据学校要求,外语口语测试与专业面试结合在一起,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由学院确定。
5.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1)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复试工作,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学校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的要求,学院选择8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组成学科专业面试小组。严格遵守考生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该考生复试的工作规则。
(2)复试过程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措施一:依据学院复试细则要求,主要考察专业素质,拟定难度相当的面试题目,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具有明确的评分标准。
措施二:复试笔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学院分别安排两位教师拟定难度相当的试题,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并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
措施三:面试题目提前拟定,分为必答题目和随机提问题目。必答题主要考查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随机提问题目由面试老师现场提问,主要考察综合素质。
措施四:在复试中由秘书做好记录,复试小组评议并写出评语。
7.关于复试工作的纪律
(1)学院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复试期间,全程录像,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院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四、其他事项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负责将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及复试总结汇总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申诉渠道
考生如有咨询或申诉请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反映。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0532-88959536
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0532-88958383,8402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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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1日